□ 刘伟 通讯员 立地 王强
本报讯 结核病是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关系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突出的民生问题。近日,周口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贫困肺结核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防范因病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指出,耐多药肺结核为我省重点控制的重特大疾病之一,是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主要障碍,因其治疗费用较高,持续影响着我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贫困肺结核患者的规范治疗。通知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解决结核病防治的瓶颈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贫困肺结核患者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将拥有周口市户籍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患者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家庭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边缘家庭相关规定的,参照“单人保”将患者纳入低保范围。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贫困肺结核患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相关规定,家庭医疗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要对其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
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市传染病医院每月将符合条件的患者信息推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做到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精准救助。对未纳入救助范围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贫困肺结核患者,加强走访摸排,发现潜在救助对象后,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对遭遇急难情况的患者,可以按照“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转介实施专项社会救助,确保符合救助政策的患者得到“应保尽保”。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