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臧秋花 通讯员 屈妍慧
本报讯 “谢谢您,訾法官!您是我见过的责任心最强的法官!”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史某某和承办法官告别时真诚地说。
2022年3月,史某某与康某签订《门面房出租协议》,康某租用史某某的门面房,租赁期暂定3年。因特殊原因,康某的生意接连亏损,无法继续租赁史某某的门面房。史某某认为该门面房租赁期限未满,要求康某继续支付租赁费用,二人为此引发纠纷。史某某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该案定于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开庭时间到后,康某在城关人民法庭等待史某某一个小时,史某某未到庭。康某离开时,要求承办法官訾连国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当日11时,史某某急匆匆地赶到城关人民法庭。訾连国和史某某交谈时了解到,因史某某年龄大,忘记了开庭时间,当日上午又去医院看病,所以未能及时赶到法庭。史某某愿意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只是因为康某的态度不好,所以双方未能协商解决。
考虑到即使该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史某某还会继续起诉,这件事情早晚都要解决,不如现在彻底解决。訾连国就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多次和原告、被告联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原告和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康某向史某某支付1000元租金。可是,康某现场翻遍了全身,只有960元。訾连国看到这种情况,就准备替康某补齐余下的几十元钱。史某某被訾连国的爱心所打动,同意只收96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訾连国认为,法律条文虽是冰冷的,但法官应让当事人感受到爱和温暖。一纸判决只能让案件了结,但老百姓的“心结”不一定能解开。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要想方设法做到案结事了。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