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1日
第07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郸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和解效果好 锦旗相赠表真情

□记者 臧秋花 通讯员 耿天宇

本报讯 3月21日,罗某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执行楷模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了郸城县人民法院南丰人民法庭,以表达对该院法官的谢意。

赵某因做生意向罗某借了10万元,并出具了欠条。后赵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今年2月4日,罗某将赵某诉至郸城县人民法院。2月20日,经南丰人民法庭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赵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罗某向南丰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责令赵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经查询后得知,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如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会导致双方的矛盾升级,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执行干警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赵某向罗某支付本息11万余元,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利息年底支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该院采用“和解”执行手段,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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