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臧秋花 通讯员 李文哲 王婉婉 文/图
本报讯 “龚法官,为了我的案子您忙前忙后的,非常感谢!”4月2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来到川汇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交到执行法官龚军手中。
王某某与张某借款纠纷一案,经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偿还王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某向川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龚军查询到被执行人张某系某单位退休职工,后依法对张某的养老金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分次扣划张某的工资。在后期扣划张某的工资时,龚军发现,张某工资卡内的账户余额与前期扣划入账金额出入较大,经调查发现,张某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社保卡在单位搬迁后已变更。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龚军分别前往被执行人原工作单位、某县行政服务大厅、邮政某区支行、农行某支行查询张某的工资信息。当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退休社保卡账户已变更到农行某支行后,龚军及时对该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将账户余额扣划后发放至王某某手中。至此,案件得以执结。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