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9日
第07版:社会与法·沈丘法院 PDF版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吗 (以案释法)

■案情介绍

2022年6月,海某以工地发生事故为由向金某借款4000元,未出具任何借据。后海某以钱不够为由,让金某又通过微信向其转账1.5万元。金某多次催要借款,海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金某遂向沈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沈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被告当庭陈述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海某向金某借款1.5万元的事实存在,予以认定。金某所称出借4000元现金,未提供证据证明,且被告不予认可,不予采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海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金某借款1.5万元。

判决生效后,海某未履行义务,金某申请强制执行。海某态度恶劣,称没钱还款。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海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其名下有理财型保险,法院决定依法冻结该保单现金价值。由于强制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海某造成较大损失,法官主动联系海某,告知法院已冻结其名下保险现金价值,法院有权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建议其主动履行判决,否则可能会遭受较大损失。经法官沟通,海某仍拒不配合,沈丘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强制执行,本案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法院可以强制解除保险合同。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在性质上就是替代被执行人对其所享有的财产权益进行强制处置,从而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5条、第47条的规定,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可以通过单方自行解除保险合同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基于此,在作为投保人的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不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代替被执行人强制解除保险合同。③5

(通讯员 曹庆庆 马子惠 整理)

2024-04-29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37060.html 1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吗 (以案释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