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晴
本报讯 “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我办理的房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不用公证,还提供上门服务,不仅帮我节省了几千块钱的公证费用,还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为他们的服务点赞!”4月28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范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据了解,2018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近900例。本次范先生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我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已实现常态化。
“过去,办理不动产继承一直困扰着群众,群众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到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又多跑路又多花钱。”该中心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申请人只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继承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继承登记条件的全部继承人在约定时间进行现场签署接受、放弃继承、承诺具结书等材料,在部门门户网站就继承事项进行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期满后申请人即可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