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3日
第05版:社会与法·综合 PDF版

鹿邑县人民法院

诉前一次性化解29起物业纠纷

□通讯员 孙毓 张力丹

本报讯 近日,因业主未交物业费,鹿邑县某小区物业公司分别将29名业主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29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鹿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为使物业纠纷得到快速化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工作人员将这批案件流转至该院物业纠纷调解室,由调解员段巍进行诉前调解。

段巍接收该案后,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了解案情,并与涉诉业主逐一联系,倾听业主意见。随后,调解员围绕争议焦点,走访涉案小区,了解物业服务是否完善,并向业主释法明理,同时,引导物业公司重视业主诉求,与业主保持良性沟通。

最终,该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多名业主当场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诺今后将为业主提供更加完善的物业服务。至此,29起物业纠纷全部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大量物业纠纷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物业纠纷能否得到妥善化解,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居住体验和幸福感。为此,鹿邑县人民法院联合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并派专人负责物业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2024年以来,该调解室化解物业纠纷8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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