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1日
第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沈丘县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一起挪用公款案

□通讯员 周慧慧

本报讯 为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警醒和震慑效应,6月27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将庭审现场打造为警示教育讲堂,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挪用公款一案。沈丘县烟草局10余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218户购房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44万余元从事营利活动,且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被告人陈述、律师辩护等环节依次进行。一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走向腐败堕落的全过程展现在旁听人员眼前,大家在扼腕叹息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他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清廉、实干、担当之心,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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