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智一凡
本报讯 “感谢巴法官的关心,我今后一定积极改造,绝不放弃自己。”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郑州市某监狱,在“高墙”内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赵某和祝某在网上相识并成为好友。2023年1月,赵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祝某借款2.7万余元,后赵某向祝某还款5000元便不再偿还。祝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赵某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辛集人民法庭,请求偿还借款本息2.5万余元。
承办法官巴艳杰收到案件后,得知赵某在郑州市某监狱服刑,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查明案件事实,他第一时间联系该监狱狱政科,委托监狱向赵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确定开庭时间后,巴艳杰一行3人驱车200多公里,来到郑州市某监狱开庭。
在监狱内设的审判庭中,巴艳杰有条不紊地开展庭审工作。在调解阶段,赵某希望与祝某达成和解,并表示将委托家人进行还款。在巴艳杰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承诺在2024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5万元。案件得到快速化解。
临走前,巴艳杰关切地询问赵某在狱中的生活情况,并鼓励其积极改造,早日与家人团聚。法官的关心让赵某非常感动。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