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段奕帆 文/图
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欠款人当庭还款1.4万元,昔日合作好友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劳某在淮阳区经营一家副食批发店,魏某经营一家超市,劳某系魏某的供货商。双方合作期间,魏某欠下劳某货款1.4万元,因魏某一直未偿还货款,双方协商未果后,劳某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杨瑞及时与劳某、魏某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该案件的争议焦点需要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说明情况。开庭前,杨瑞对劳某、魏某进行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从情理、法理等角度进行调解,把事实和法律规定讲明白。最终,魏某表示愿意还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魏某当庭偿还劳某1.4万元。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