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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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地现代城物业纠纷折射物权之争

小区物业服务,谁说了算

□记者 徐启峰

本报讯 近日,周口泰地现代城三期因物业服务问题引发了一场激烈纠纷,小区物权之争成为关注焦点。由于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泰地现代城三期业主委员会强烈要求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公司撤离,或者依法参与公开招标(详见本报 7 月 26 日《我市一小区业主状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周口中心城区,这种开发商前期物业公司接手后期服务的情况屡见不鲜,其服务资格常常受到质疑,而小区物业服务权的归属更是莫衷一是。

泰地现代城三期业主委员会代表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指出:“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向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交接义务。” 他们认为,由于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公司与业主无合同关系,房产售出后产权归业主,且业主大会已召开,前期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自然无效;加之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导致民怨沸腾,业主委员会要求其撤离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该律师表示,从法理角度看,开发商售房后小区产权归业主,物业服务的决定权在业主,确切地说是业主大会,而非开发商,泰地现代城三期业主委员会的诉求合法合规。河南丛碧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也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在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若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则终止。在此次事件中,泰地现代城业主委员会完全有权利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从而废止开发商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周口市住建局物业科负责人同样认同上述观点。

记者与泰地现代城三期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该负责人称,如果业主委员会不满意服务,要求他们撤离,他们会服从,但他们对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心存疑虑。同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提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有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若未达到比例,业主委员会不能随意更换物业公司。

那么,泰地现代城三期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呢?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回应称,他们于 2021 年 7 月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当时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商水县住建局均派员指导,投票人数和程序完全合法,业主委员会是依法依规选举产生的合法组织,并已正式备案刻制印章。2021 年首届业主大会已表决通过授权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或自营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定会严格依照授权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全力以赴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倘若物业公司对业主委员会的操作程序和表决结果存在异议,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诉讼,但不能以此作为拒绝撤离或强行服务的借口。

泰地现代城业主委员会主任强调:“尽管前期物业公司服务不佳,但只要能改进服务,我们依然欢迎其参与公开招标。无论最终哪家公司获得服务资格,都必须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审计,务必做到账目清晰、服务透明。”

这场物业纠纷反映出小区物权归属在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也凸显了各方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身权益和寻求公平解决方案的努力。未来,希望各方能够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妥善解决纠纷,为小区居民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②22

2024-07-29 泰地现代城物业纠纷折射物权之争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46990.html 1 小区物业服务,谁说了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