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小林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办案制度,优化审判资源,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金启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陈某与程某合伙承租民宿再进行转租,从中赚取差价。陈某投入了大部分资金,程某投入人工及少量资金,双方在完成第一个月的分成后,第二个月民宿开始出现亏损。由于在亏损比例分摊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后陈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程某返还余下借款本金11710元及相应利息。
卢金启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原告远在济源,线下开庭多有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卢金启便选择线上开庭。但在开庭前一晚,被告向法庭提供了其与原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辩称双方的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合伙关系。
案情变得扑朔迷离,已不适合线上开庭。卢金启果断另定开庭时间,改线上开庭为线下开庭,但仍然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态度强硬,调解并未取得成效。通过认真查看证据,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卢金启发现双方的纠纷确系合伙纠纷,而不是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纠纷。
卢金启通过“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心平气和地协商,消除矛盾隔阂。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剑拔弩张变成握手言和。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