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2日
第07版:社会与法·商水法院 PDF版

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庭审现场。

□通讯员 徐仕斌 文/图

本报讯 8月26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鹏、魏某袋、郑某飞污染环境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2年12月份,耿某龙(另案处理)经王某鹏介绍认识孔某茂(另案处理)、魏某飞(另案处理)等人,后几人预谋在商水县某镇某村租用他人土地建立非法处置废弃机油窝点。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2月21日,耿某龙等人为逃避监管,雇佣被告人郑某飞、耿某永(另案处理)在夜间生产作业,将废弃机油提炼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直接排放至渗坑。2023年2月22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联合商水县公安局对该炼油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危险废物劣质燃料油约30吨、含油废水约170吨、含油废水罐内沉淀污泥约8吨。被告人魏某袋在建厂前期为耿某龙等人介绍场地,并以每天300元酬劳受雇在炼油点负责看门、受托购买相关炼油物品。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鹏、魏某袋、郑某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某鹏、魏某袋、郑某飞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③5

2024-09-02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49691.html 1 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