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今日开始

最高可补500元

□记者 苑美丽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备受关注的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于10月14日开始,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活动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消费者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活动期间,消费者交售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带电池),并在周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即可享受一次性分档定额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000元至1500元,一次性补贴300元;消费1500元(含)至2000元,一次性补贴400元;消费2000元(含)以上,一次性补贴500元。老旧电动车自行车折旧费用消费者可与参与活动商家协商确定。

消费者换购的电动自行车需满足以下几条识别标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具有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25千米每小时;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千米每小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消费者用手机登录“建行生活”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周口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申请换新资格,点击领取优惠券。在选购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需选择通过“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并确保商家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为周口区域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付款人、实名认证人三者之间完全相符,且备注新车型号。满足上述条件后,消费者就可直接享受支付立减。活动参与商家处于调整更新中,消费者可通过“建行生活”APP了解我市参与活动商家。

另外,在换购新车后,消费者需及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上牌手续,并配合销售商家上传个人基本信息、旧车照片、旧车回收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上牌后照片、支付凭证截图等信息。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商家将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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