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
第05版:快乐老人·银发经济 PDF版

调解赡养矛盾 共筑和谐家园

□通讯员 屈妍慧

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杜某是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被告徐某某系杜某的儿子。农村土地承包时,杜某承包责任田2.1亩。2001 年 9 月,经商定,杜某的责任田由徐某某耕种,徐某某一年内给杜某建造瓦房一间;杜某的养老、后事一切费用由徐某某承担。后徐某某耕种杜某的责任田,领取耕种收入、政府发放的种地补贴款、修建高速公路的占地补偿款,对杜某却不履行任何义务。杜某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张庄人民法庭庭长杜五行通过阅卷发现,因原告、被告的矛盾激化,短时间内不能化解,便委托经验丰富的驻法庭人大代表、调解员王群党进行调解。王群党详细了解杜某的现状和徐某某的实际情况,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与意见,认真梳理纠纷的根源与症结所在,随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与引导。经过多轮协商,原告、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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