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民政部举行的“民政这五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上,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就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方面,回应社会关切。
将每年谋划实施让老年人可感可得的实事项目
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成立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办日常工作。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廖明介绍,截至目前,各省(区、市)省级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
据介绍,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每年谋划实施让老年人可感可得的实事项目,优化老年人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发展老龄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
多举措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表示,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夯实服务基层基础方面,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内生动力。推动建立政府扶持引导、村集体组织建设、老年人相互帮扶、社会广泛支持的村级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模式。
在推动服务网络建设方面,采取“抓两头”“强中间”体系化方式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总结推广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经验,增强县级特困人员养老机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逐步使乡镇敬老院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支持发展互助性养老。
在强化服务支撑保障方面,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据悉,今年新增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个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指导,探索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有效发展模式。
我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1万个
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偏好居家养老和“家门口”养老。李永新介绍,近年来,民政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了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1万个,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9万个,与2019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倍、1.2倍。
同时,优化运营管理。聚焦破解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小散弱”、持续运营难的难题,总结推广一些地方鼓励星级养老机构托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经验做法,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专业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以大带小、上下贯通,推动居家社区机构资源共享、转介顺畅、服务连续。
此外,创新服务模式。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抓手,引导各地聚焦居家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需求,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把老年人日常急需的养老服务送到“家门口”“家里面”。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培育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按需增加老年人急需的短期托养服务、入住机构前的过渡性适应性服务,积极发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支持网络,有效探索居家专业照护模式。指导各地用好各类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开发性金融等支持措施,研究延续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和评价体系,有力支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中国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