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4日
第07版:社会与法·淮阳法院 PDF版

走访现场查事实 司法为民促公正

法官(右二)深入工地现场,查明案件事实。

□通讯员 郭秀杰 文/图

本报讯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因粉刷内外墙施工引发的工程款支付纠纷时,承办法官与各方当事人一道前往工地现场,实地查看工程完成情况,力求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为案件公正裁判奠定坚实基础。

在该案中,原告负责被告承包工程的内外墙粉刷工作。原告声称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而被告则抗辩称,由于原告的外墙粉刷工作未完成,因此拒绝支付工程款。面对这一纠纷,承办法官没有选择“坐堂问案”,而是深入工地现场,实地查看施工情况,了解案件的真实背景,与双方当事人及施工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并记录在案。随后,法官在工地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由于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表示将依据现场查看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真审查案件事实,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作出裁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③5

2024-11-04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54425.html 1 走访现场查事实 司法为民促公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