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富强 通讯员 苑磊 文/图
本报讯 “因为这点事,俺两家都闹到法院了,法院判决俺家可以走这条路,他就是不让俺走。俺家这没有出路,我也没有活路了,实在不行我就给他们拼了……”
“你先不要着急,我们马上就到,都是乡里乡亲,因为这点事不值当,你千万不能有过激行为,不然的话你就输理了。”10月27日晚,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接到一起纠纷警情,副所长刘一帆处警路上向报警人了解情况时,听到报警人大壮(化名)的话后顿时紧张起来。
5分钟后,刘一帆带领值班辅警李帅到达了现场,看到双方当事人正闹得不可开交,大壮用混凝土铺设的路面被大伟(化名)一家破坏得满目狼藉。大伟年迈的父亲正在叫骂:“这块地老几辈子都是俺家的,法院即使判了归他所有我也不认。你想在我的地上铺设水泥地面,没门!”
看到双方当事人手中都拿着铁锹等工具,剑拔弩张,刘一帆一边指挥李帅控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向大壮了解纠纷原因。
原来,大壮和大伟两家人关系很好,两家之间就隔着村里的一条主路。从大壮家到村里主路上有一个排污坑,一直都是大伟家使用管理。后来为了过路方便,大壮就把这个坑填上了。两家关系好的时候,大家都没说什么,后来因为琐事闹了不愉快,这块地就成了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这起纠纷历时已久,村干部多次组织两家人坐到一起调解矛盾,都没有化解。后来,大壮将大伟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认定该纠纷地块为集体所有,大伟不得阻止大壮通行。判决之后,大伟一家拒不执行,认为多年前这块地就属于他们,仍以种上庄稼、放置障碍物等形式阻碍大壮通行。事发当日,大壮为了方便通行,准备在这段路上铺上水泥,大伟一家人都出来阻止,由此激化了矛盾。
了解情况后,刘一帆把两家人叫到一起,坐下来,就双方当事人的过激表现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们说明了一旦发生械斗案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接着,他语重心长地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经典的《让墙诗》一下触动了两家人的心弦,两家都表示远亲不如近邻,愿意协商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中,大壮承认那块地一直以来确实是由大伟家在管理使用,同时提出愿意给予适当补偿。刘一帆抓住机会,立即又去做大伟一家人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大伟同意了大壮的调解条件。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调解室内,大壮和大伟在村干部和民警的共同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一起积怨3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两家人都对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该村党支部书记作为事件见证人,竖起大拇指对刘一帆和李帅连连称赞:“我当年盯着这个事调解了半年都没成功,还是派出所民警调解邻里纠纷懂法律、有办法。”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