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五十一
王羲之,内恹之,形敛之;王献之,外拓之,形放之。
是以内敛而刚健,中正而流美;外拓而散朗,展趣而多姿。
大王以骨胜,骨胜在藏;大令以筋胜,筋胜在展。
一藏一展,一收一放,形势出焉,境界出焉。
以指释其涵,其局小也;以势解其意,其格大矣。
岂是指压、按、推、托所能达哉!
五十二
人前看帖,勿以貌取之;人后看帖,勿捕风捉影;远处看帖,勿道听途说;近处看帖,勿一叶障目;高处看帖,勿目中无人;低处看帖,勿虚张声势。
看帖,临帖,岂能用目、耳去识哉?
用心用时,去感去悟,通会之际,人书俱成。
五十三
人虽质分高下,唯法是依。
上法甚易,而人好奇。
耸骨格,炫形畸,放悍怒,自标置,损绳墨,恣肆往,以书邀誉,弄术卖技。
非道也哉!
五十四
善技者不举,善法者不弃,书家以恪守不辍。
修之于指,其得乃臻;修之于身,其获乃纯;修之于情,其取乃真;修之于心,其采乃珍;修之于境界,其从乃尊。
故以指观指,以身观身,以情观情,以心观心,以境界观境界。
吾何以知法之然哉?
以此。
五十五
逸少之书,灿若处子。
神清骨秀,淳雅婉丽,独擅一家之美。
其道微而味薄①,常人莫之能学②,清纯之至也。
其理隐而意深③,天下寡于知音④,制度之至也。
知清曰淳,知淳曰新,知新可去专谨,去专谨可知朗彻。
森严有法,乃有入处。
注释:①②③④均出自张怀瓘《书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