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7日
第07版:文化周口·书香 PDF版

智慧的彼岸(读书·连载)

——老子《道德经》解读

◇张君民

(接上期)

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译文】

即使调和了怨恨,也一定还有余怨;用德来回报怨恨,怎么能算是妥善的办法呢?所以圣人即使握有讨债的契约,也不向人讨要欠债。具有高尚品德的人握有借据,也不向人索取,而没有高尚品德的人会像收税的人一样苛刻。天道对谁都不偏爱,它总是帮助以善行事的人。

【解读】

本章老子是在论述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问题。老子所处的时代是春秋末期,统治者穷奢极欲、好大喜功,不惜牺牲老百姓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原有的税收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贪婪,于是便巧立名目、横征暴敛,加重了百姓负担,使得民不聊生、怨声四起。

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会采取一些措施调和民怨,报怨以德。但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即使二者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仍会有余怨。统治者只有从根本上出发,抛却自身的贪婪,把自己从虚无的浮华中解脱出来,不再因自己的穷奢极欲而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无亲无疏、无利无害、无贵无贱,才能消除人们的余怨。

因此,老子告诫统治者,必须爱民、助民,不扰民、不害民,不横征暴敛、不残酷压迫,不使用严刑峻法、不与百姓结怨。天道是无亲无疏的,必须顺应天道,无为而治,使老百姓“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这样,就没有什么怨恨需要消除了。

南朝吴郡人顾觊之,一生为官,清廉爱民。他不但能让一方百姓安居乐业,而且善于治家,使得家庭和睦,在地方上赢得了很高的威望。他有五个儿子,三儿子顾绰财产最多,家里十分殷实,向外放高利贷,乡里士庶多负其债。顾觊之对儿子放贷的行为十分不满,多次劝阻,但没有效果。后来,顾觊之被任命为吴郡太守,回家乡为官。他骗三儿子说:“乡亲之中还有谁没有还债,趁我在太守位置上,为你讨回债务。”顾绰大喜,就把一大箱子债券交给了父亲。顾觊之把这些债券全部焚烧,并告诉乡邻:“凡欠我家三郎的债,都不用再偿还,债券契约我已全部烧掉。”

顾觊之对儿子的管教尽管武断,但他一片爱民之心日月可鉴,此举赢得了百姓的拥戴和信任。

为人处世也是一样。一个有修养的人必须宽大为怀、包容别人,如果凡事斤斤计较,不能吃亏容人,就不会被人喜欢、不会受人尊敬,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成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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