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五十六
法者不语,语者不法。
寡其欲,薄其利。
去其妄,破其篱。
弃其忧,和其仪,是谓中和。
故不可得而强,不可得而弱;不可得而缓,不可得而急;不可得而躁,不可得而寂;故为天下遗。
五十七
和以用技,中以施法,以不定法示天下。
吾何以知此然哉?
以此:法无为,而书自品;法无事,而书自信;法无欲,而书自朴;法无骄,而书自新。
五十八
其书表表①,其人沌沌②;其书煌煌③,其人殷殷④;法兮,技之所倚,技兮,法之所存。
若有若无,其果难分。
故处处离相,方得真身。
然不精熟无以应变,不专工无以求真。
是以智者超相入理,遗形取神,法度之外,守正固本。
注释:①表表:卓异、特出。②沌沌:纯朴厚道。③煌煌:明显。④殷殷:忧愁貌。
五十九
博观古帖,莫若临。
夫唯临,是谓入门;入门谓之揆其真;揆其真则养其心;养其心则手不能贫;手不能贫,可以有神;有神之书,乃称工稳。
是谓虑远知近,探末求本。
六十
执大法,莫宠小技。
以法遗书者,其技不自立。
非其技不自立,其技不立人。
非其技不立人,书家也不立人。
夫两不相立,故中庸生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