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书永 韩超杰 文/图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闫华伟名列其中,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闫华伟,2012年考录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该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自2015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闫华伟在提升办案能力的同时,积极自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并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为更好地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办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时,闫华伟坚持定期回访,积极进行帮教。在办理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件时,闫华伟告诉刘某某,他既是案件的承办法官也是刘某某的朋友,服刑期间有任何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都可以给他来信诉说。刘某某刑期届满后,闫华伟特意为刘某某送去了一双新鞋,叮嘱其遵守法律,避免再次犯罪。
办案之余,闫华伟还积极组织送法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