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2日
第07版:社会与法·扶沟检察 PDF版

情感关怀助社矫对象醒悟(检察故事)

检察官对沈某某(左一)进行普法教育和情感关怀。

□通讯员 邹婧 万晓康 文/图

2023年8月15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辖区各乡镇司法所监外刑罚执行进行常态化巡回检察。在某镇司法所点验现场,检察官对所有社矫对象逐人验证身份证、核对社区矫正期限,当点到“沈某某”的名字时,一名大约二十出头、怀有身孕的女子怯生生地报“到”。检察官邹萍玲对此产生了疑惑:年轻的沈某某怀着身孕犯了什么罪?

带着疑问,检察官迅速查阅了沈某某的全部卷宗材料。卷宗显示,沈某某因犯诈骗罪于2021年3月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其正在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3年多的时间里,沈某某凭着妊娠或哺乳原因3次被监外执行。

“我目前算是什么身份呢?我可不可以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活动?我生下三宝之后还需要继续服刑吗?我现在还年轻,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我好害怕!”检察官耐心倾听沈某某提出的问题,并逐一解答,同时给予她安抚与鼓励,告诉她暂予监外执行是人性化之举,法定情形消失后及时收监则事关法律尊严。在检察官的温情感召下,沈某某表示后期会认真接受监管。

看到儿媳被教育、感化,沈某某的婆婆方某某激动地握住检察官的手说:“我儿媳因为社会经验不足、缺乏法律知识,犯下了错误。因为她的事,我们全家人的心一直悬着,谢谢你们对她的开导和鼓励,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安心了。”

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发现,沈某某对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认识比较模糊。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异地犯罪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相关部门应先履行收监执行程序,再根据当事人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而沈某某利用多次怀孕逃避刑罚,一直未接受改造。对此,检察官迅速将这一情况向该院领导汇报,并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联系沟通,建议在沈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及时对其收监。

2024年1月17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收监执行商请监督函、收监执行建议书及收监执行决定书后,邹萍玲等人再次来到沈某某家中,给予其鼓励和帮助。同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扶沟县公安局、扶沟县司法局对沈某某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收监执行流程。③5

2024-12-02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61460.html 1 情感关怀助社矫对象醒悟(检察故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