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来喜
本报讯 在疾驰的高铁列车上,一场别开生面的司法调解正在上演。近日,在外出办案返回途中,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法官张保华通过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郭某因事务繁忙,委托王某代为办理某项事务,并向王某支付了委托费用。后来,王某没有为郭某办理委托事务,郭某知道后,要求王某返还委托费用并赔偿损失,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在高铁车厢内,张保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并进行释法明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同一车厢内的乘客对张保华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连连称赞。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张保华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更是“枫桥经验”在现代司法实践中成功运用的最好证明。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