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滕孝忠
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订婚后发生争执要求退还彩礼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冰释前嫌,愿意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好好相处。
任某与侯某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23年1月1日订婚,任某作为男方,给付侯某彩礼及各种礼物,价值22.5万元。订婚后不久,双方因种种原因发生争执,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任某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侯某及其父母退还全部彩礼。
承办法官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通过查阅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双方当事人系自由恋爱,且订婚后一直居住在一起生活,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承办法官分别与原告、被告取得联系,了解他们发生争执的原因,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承办法官还与双方当事人的父母进行了沟通交流,希望挽救这段濒临破碎的感情。
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给对方同时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在以后的相处中互相尊重和理解,坦诚相待。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