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新建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沈丘县人民检察院6名员额检察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情况报告,并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我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9件。”“我参与办理的生产、销售假药案,涉及3个团伙,被公安部定为督办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切实守护了全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多次参与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巡回检察工作,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年来,我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件72人、审查起诉案件64件77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狩猎案件频发,涉案人员绝大多数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群众。对此,我积极组织公检法三部门会商,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和非法狩猎案件统一执法尺度,教育挽救了一批涉案群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情怀。”会上,杜超、高伟、许慧、许建华、韩倩、林晓光6名员额检察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政治业务学习、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等方面作了履职情况报告。
下一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履职评议为契机,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员额检察官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