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7日
第07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法官 + 特邀调解员”联动调解 助推纠纷实质性化解

调解现场。

□通讯员 雷永翠 文/图

本报讯 2月11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人民法庭内,一场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调解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这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围绕一份《食用菌大棚租赁协议》产生了激烈矛盾,互不相让。关键时刻,“法官 + 特邀调解员”的调审一体化模式介入,为化解这起棘手的纠纷带来了希望。

据悉,2022年2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田某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了5个食用菌大棚,合同约定租金、技术指导、菌包供应以及保底收益等条款。

第一年,双方都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然而到了2023年,张某由于经营不善,收益不佳,便向田某提出退棚申请。同时,张某认为田某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履行技术指导等义务,因此要求田某退还已支付的第三年租金、保底收益以及押金等22万余元。但田某坚称自己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张某是因为自身原因才选择退出经营。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矛盾迅速激化。

刘振屯人民法庭法官李兰英和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迅速启动联调联动机制。李兰英从法理角度出发,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分析,审慎考量其是否合法合规、证据是否充分。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的界限与尺度清晰明了地传达给他们,让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易于理解。

特邀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入手,告诉原告投资经营有风险,要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要一味地指责对方。面对被告田某,特邀调解员动之以情,让他体谅农户的难处,给予对方应有的收益,毕竟合作一场,和气生财。

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开始敞开心扉,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经过近 3 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逐渐打开,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法官 + 特邀调解员”调审一体化模式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特邀调解员参与更多案件调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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