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一“律师”代理案件 被检察官识破

来源:周口晚报 2018-01-23 12:22

本报讯 鹿邑县检察院的袁华伟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明察秋毫,发现了郑某提交的律师证与其他律师提交的律师证的差异,揭穿了郑某冒充律师的真相。目前,郑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已被刑事拘留。

2016年12月17日,袁华伟承办了一起由鹿邑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涉嫌遗弃案。在对该案卷宗材料进行审查时,袁华伟发现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郑某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交的律师证与他平时接触到的律师证在格式上有差异。袁华伟通过其他律师了解到,司法部于2009年就已启用并换发了新版律师证,执业证号全国统一编号为17位。郑某提交的律师证的证号中不仅有字母,而且只有14位。袁华伟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证书查询平台和河南律师网查询,未发现郑某的律师执业信息。据此,袁华伟初步认定郑某提交的律师证涉嫌伪造。随后,袁华伟又通过裁判文书网、百度等网站搜索,发现郑某曾多次在郑州、新乡等地以律师名义代理案件。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判断,袁华伟向郑某律师证上的律师事务所电话求证。该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明确表示,不认识郑某,郑某也不是该所律师。

袁华伟向鹿邑县检察院领导进行汇报。领导指示他不要打草惊蛇,要人赃(伪造的证件原件)并获。根据领导指示, 袁华伟多次与鹿邑县法院和公安机关结合,决定在法院开庭时,通知郑某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2017年3月,杨某涉嫌遗弃案在鹿邑县法院开庭,郑某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庭前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时,郑某出示了律师证。袁华伟与承办法官当场通过网络查询郑某律师证的真伪,结果均显示无郑某的执业信息。公安干警将郑某带至鹿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讯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郑某如实供诉了其花钱办理假律师证,并刻制假律师事务所印章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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