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法院:“家门口曝光”显威力

来源: 2018-08-16 10:38

本报讯 (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计玉新)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给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于当日还清了欠款。

被执行人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2017年8月,经淮阳法院判决,刘某应偿还赵某借款2万元,但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刘某外出打工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刘某实际情况,执行人员决定实行“家门口曝光”执行措施,在刘某房前屋后、村公告栏等张贴公告。同时,执行人员将公告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被执行人刘某,劝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公告引来村民围观。刘某迫于压力,主动要求履行义务,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②10

推荐阅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