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法院:拒不返还彩礼款 父女双双被曝光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8-12-27 21:01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杜鑫

12月21日,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某乡镇,随着申请人周某某在领款收据上签字的那一刻,一起婚约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我和俺闺女的黑名单管去掉了吧?”

“只要你们按照判决履行了义务,会把你们的信息屏蔽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2018年4月份,沈丘县法院对周某某、周某军与李某、李某丽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李某丽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周某某、周某军彩礼款5.8万元及金项链、金耳环和金手镯;周某某、周某军返还李某、李某丽嫁妆(电视机、洗衣机各一台,组合柜高、第各五组、茶几、沙发各一套,被子8床)。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仅没有按照判决限定的期限及时履行,反而外出打工一走了之。周某某遂向沈丘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代法官接受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李某取得了联系,但李某态度恶劣,坚持不服判决,不愿配合法官工作。代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了执行工作的依据以及拒不执行的后果,经过一番思想工作,代法官按照李某提供的地址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邮寄送达给了李某。很快,执行通知书限定的履行期限到了,可是李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代法官不断通过电话作李某的工作,同时通过微信将一些典型的执行案例和宣传信息发送给李某。同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和李某丽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除李某丽名下一个账户有4000余元财产外,其他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代法官依法对李某与李某丽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执行系统进行了曝光。很快,代法官就接到了李某的电话:“代法官,这咋上了黑名单了?俺闺女还要找婆家呢!俺还还不中吗?赶紧给俺们撤了吧。”

12月21日,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周某某、周某军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返还彩礼款4万元,并自愿放弃嫁妆;周某某自愿放弃“三金”。

自12月10日开展冬季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沈丘县法院共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0余人,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曝光信息20余次,有效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期间共计有50余人次主动履行了义务,涉案标的1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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