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快速高效执行 锦旗相送致谢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9-01-04 17:24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姬慧洋 通讯员 李康 王晨西

“谢谢法院、谢谢王法官,有了这笔赔偿款,我终于能安心过年了”。1月2日,农民工王某生在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领到赔偿款38052元后,激动不已,并将一面书有“真诚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赠给该院执行法官王紫祥表达谢意。

2017年3月份,申请人王某生在被执行人陈某民承包的汤某的房屋内装修施工中左手不幸被绞伤,后经治疗,王某生花费医疗费5126元,其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生将陈某民诉至太康法院,该院判决陈某民赔偿王某生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38052元。因陈某民未主动履行,王某生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2月17日,执行法官王紫祥接手该案后,当即对被执行人陈某民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陈某民名下有存款28000元,王法官对该款立即予以冻结,并向被执行人陈某民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18年12月24日,倍感压力的陈某民来到太康法院主动缴纳了全部赔偿款,随即,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王某生领取执行款,王某生对该院的高效执行感激不已,元旦节后第一天,王某生和家人就赶到太康法院,向执行法官王紫祥赠送锦旗,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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