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法院:协助兄弟法院执行 成功扣押两辆豪车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9-03-07 11:16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曹磊 韩胜利

3月6日上午,郸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成功扣押2辆涉案车辆。

和平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承包工程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徐某(郸城籍)名下有2辆辽宁大连牌照的车辆,分别为奥迪A8L和奔驰GLS400,被执行人将涉案车辆转移隐匿于郸城县城郊乡大徐庄村。       为节约司法资源,尽快扣押车辆,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平区法院第一时间联系郸城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

接到信息后,郸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艺军亲自指挥,全力配合和平区法院扣押被执行人车辆。6日上午八时许,执行干警在执行二庭副庭长闫晓东的带领下,同和平区法院的三名干警一起,奔赴被执行人藏车地。此时,徐某的2辆豪车就停在家门口,其本人不在家中,逃匿不见。郸城法院干警立即联系调派了两辆拖车,帮助和平区法院顺利扣押车辆。

和平区法院执行干警对郸城法院出警迅速、成功扣车的行为表示了感谢。双方达成共识,今后要更加高效地协助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积极配合解决跨行政区域执行难问题,凝聚执行合力,坚决攻克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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