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检察院:“四个坚持”助推民事检察工作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9-05-29 19:43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窦娜

记者昨日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作典型发言,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赞扬,对该院的民事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从“四个坚持”入手,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顺应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形势,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年办理不服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质效有较大提升。

坚持“司法为民”,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工作中,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发放申请监督风险告知书,为息诉工作奠定良好思想基础。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提出有实效性的矛盾化解措施。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发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缓解焦躁情绪,促使其冷静客观对待问题。

坚持“精准监督”,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作为最大的追求。在处理案件中,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到裁判明显不公、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案件上,并力争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提高法院对检察意见的采纳率。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干警的办案经历和法律专长,将案件分类,确定专人办理,通过类案专办的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民行干警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示范引领,将上级院评选出的典型案例及时转发全市,引导全市民事检察部门积极办理精品案件。同时,从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单位中聘请专业人士,弥补检察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

坚持“机制创新”,把繁简分流作为提高办案效率的有力抓手。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视案件具体情形简化办案程序,整体办案质效有了大幅提高。在案件甄别上,实行分别审查、集体把关。在办案方式上,由承办人根据办案进程中案情变化的具体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及时转换为相应的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以实现办案效率和公平公正相统一。在结案方式上,对于程序性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实行集中制作,集中审批入卷用印方式,切实提高效率。

坚持“素能优先”,把干警综合素质提升作为民事检察办案质效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民事检察部门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为干警打牢专业知识基础。坚持以案代训,要求每位干警定期脱稿讲述一个所办案件或者进行一次案件汇报,促使干警做好办案功课。强化对下业务指导,定期深入到基层院,指导案件办理,全市民事检察队伍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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