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法院:“老赖”拒付20余万元赔偿金 法官2年锲而不舍追讨成功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9-12-09 16:47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黄佳 通讯员 杜鑫

“多谢执行法官,要不是您,我这赔偿款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啊!”近日,原告周某顺利拿到20.5万元赔偿款后,紧握承办法官的双手,几度哽咽。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赔偿案件,历时两年之久,经沈丘县法院承办法官的种种努力,终于圆满完结。

2017年8月14日,崔某驾驶货车行驶到沈丘县贾寨村路段超车,刮碰到陈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乘车人周某严重受伤,经事故责任认定,崔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共花去20万余元治疗费用。

随后,周某向沈丘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周某12万元;被告崔某赔付原告周某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5.2万元。判决生效后,崔某并未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5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向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崔某却以自己没钱为由迟迟不予赔偿,并躲到外地。

面对周某因此次事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并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承办法官急在心里。10月份,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承办法官辗转周口、淮阳调查得知,2018年崔某在淮阳经营的铁皮家居店于今年3月份转移至亲属名下。鉴于崔某态度恶劣,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拒不申报并隐匿转移财产,11月5日,沈丘县法院对崔某实施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同角度劝说崔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转移财产将面临的问题,崔某权衡之后终于积极请求与周某进行和解。

11月18日晚6点,在该院法官接待室,承办法官组织周某和被崔某进行长达3个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崔某通过手机转账和现金一次性偿还周某20.5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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