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法院:法理并用促执行 赡养纠纷终化解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20-04-24 17:06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彭慧 通讯员 张月

“以前我做得不好,我愿意每月支付我妈赡养费,以后我一定做个孝顺儿子。”泪水在被执行人邵某峰的眼里打转,深情的话语感动了沈丘县人民法院在场的干警。近日,该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付庆华情理、法理并用的耐心疏导下,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原来,原告李某与丈夫邵某婚后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子邵某峰、长女邵某娟、次女已去世,邵某于1996年因病去世,原告李某年老体衰,常年跟随女儿生活,平时的生活费用开支、生病住院费用都是由女儿支出,但邵某峰作为其长子,一直未尽到赡养义务。2019年9月,年迈的李某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邵某峰每月支付原告李某赡养费用1299元。判决生效后,邵某峰并未履行判决义务,2020年3月,原告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如果强制执行,会使双方矛盾更加激化,决定从亲情角度为突破点办案。疫情期间,由于无法约见当事人做工作,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邵某峰,从情理、法理两方面对其耐心劝导,向其讲明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理应承担他们的晚年生活,化解其内心抵触情绪,并告知邵某峰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次坚持对邵某峰做思想工作后,逐步融化了其内心的坚冰,邵某峰表示愿意主动承担赡养费用。

4月6日上午,付法官接到李某的电话,得知李某已收到第一笔赡养费用,李某表示疫情期间,没想到赡养费用能这么快到手,由衷地感谢执行法官的辛苦努力,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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