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促改“敲警钟”

来源:周口晚报 2020-07-28 09:07

□记者 彭慧

本报讯 7月23日上午,被告人田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丁某某、王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在扶沟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扶沟县纪委监委、扶沟县人民法院干警近百余人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田某某利用担任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安排他人从学校财务人员处拿走学校钱款1021600元,至今归还。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田某某利用担任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与相关公司进行合作过程中,要求合作方以其指定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共计侵吞公款967473.18元。被告人田某某在担任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期间,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扶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此外,他多次以学校名义与他人签订虚构的合作项目合同或收款凭条,骗取多家公司及个人钱款72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至今未能退还。

庭审先后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历时一天时间。合议庭通过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引导控辩双方对犯罪定性及量刑情节充分展开辩论,并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为将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推进,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扶沟县人民法院组织审判执行一线干警到现场旁听职务犯罪的公开审判,把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堂生动的“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课。用“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每一名旁听者“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面对面感受法律威严,真正把职务犯罪庭审变成反腐倡廉教育课堂,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也让更多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扶沟县人民法院教育广大干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引导全体干警筑牢思想和行为防线,严格自律,认真履职,廉洁司法,以公正、高效、文明的作风赢得群众认可,从而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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