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检察院:送法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周口晚报 2021-04-13 08:23

□记者 彭慧

本报讯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日前,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新彬带领该院第四检察部一行4人到沈丘县周口大唐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案例讲座、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陈新彬讲述了《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用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将发生在企业管理和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民法典》知识,按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顺序编成小案例小问题,采取问题互动和法条解读的方式,向大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大家学会如何更好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陈新彬对该企业贯彻《民法典》精神、配备高空抛物摄像头、强化对高空抛物管理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现场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市人大代表、该企业负责人唐东升表示:“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这次宣传活动非常有意义,让我们懂得了《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帮助我们增强了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实实在在为我们企业办实事。”

下一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为企业办实事好事,助力民营经济疫后重振,为沈丘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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