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推动问题窨井盖治理

来源:周口晚报 2021-05-25 08:25

□记者 陈永团

本报讯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为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近日,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把治理“小井盖”、守护“大民生”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新爱就该项工作亲自部署。自2021年以来,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协调各产权单位对辖区城乡道路、公共广场、住宅小区,尤其是机关、学校、超市、步行街等人流量较大路段的井盖设施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发现,目前全区各类窨井产权涉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15家单位。

近年来,窨井盖因疏于养护和监管、车辆碾压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缺失、破损、塌陷、突起、松动、错位等影响群众安全通行的情形,且这些有问题的井盖周围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提醒警示标志或护栏等防护措施,给过往群众和车辆埋下安全隐患。

2021年汛期将至,如果问题窨井盖得不到及时检修,可能导致城市道路排水不畅、排水外溢等情况发生,尤其在极端暴雨天气来临时,“城市看海”情况可能发生。破损井盖得不到及时更换,还可能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履职,并提出建议:对辖区内毁损、缺失的窨井盖,及时维修和更换;对辖区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展开全面排查,发现破损缺失情况的,及时养护、更新,保障辖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督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对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维护。

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怀坤表示,《检察建议书》指出了窨井盖管理和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他们将认真整改,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并将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要求和期限,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整改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建议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 淮阳区共普查窨井盖23576个,基本完成普查任务,并按手机APP信息内容输入要求,将窨井盖位置、病害情况、风险等级和图片等信息全部录入,对存在重大或较大风险隐患的窨井盖进行了更换或加装防坠网及设置警示标志。

严新爱说:“我们一定要坚持以民为本,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决心把窨井盖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排除安全隐患,努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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