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8-08 16:37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吴继峰

“七一”前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亚敏被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在少年刑事审判岗位工作16年来,张亚敏“讲奉献、有作为、守情怀”,竭诚做群众的“贴心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不负初心使命的铮铮誓言。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得周口市“杰出青年卫士”、周口市“三八”红旗手、周口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周口市“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2015年,张亚敏办理了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这是由交通肇事转化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家族颇有势力,比较难缠。张亚敏收到案件后,被告人的家人就通过各种渠道施加压力。

究竟是交通肇事转化的故意杀人,还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面对重重疑点,张亚敏没有屈服于被告人家族的压力。一个不满14岁的姑娘被肇事车辆从案发现场活活拖行1000多米致死,无论如何必须还原真相,伸张正义。

张亚敏反复研究卷宗,两次重走案发当晚肇事车辆的行动路线,对发现的疑点,两次提出被查提纲。她反复对比现场前后路口的监控,通过计算肇事车辆通过的时间、车速,为还原案件真相找到了突破口。最终,这起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被告人陈某强因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2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然而,在缓刑考验期内,陈某强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前罪合并执行3年。针对这一案件,张亚敏对陈某强的家庭环境、学习情况及朋友关系网等进行细致分析,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为陈某强本性善良,主要是因为交友不善而误入歧途,令人惋惜。随后,她秉承“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是造福一个社会”的理念,在依法对陈某强作出判决后,分别给陈某强及其法定代理人写了信函,深入分析其犯罪的动机、原因,并提出了如何让其接受改造、回归社会等合理建议。看过法官寄语及书信,陈某强的内心受到强烈触动,哭着告诉张亚敏:“阿姨,您这些话就像是俺妈对我的嘱咐一样,特别亲切。我知道我所做的事情是犯罪,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改造,回归社会后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这种“判决+书信”的模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张亚敏经常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走进周口各类学校,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学生,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让他们及早树立学法、懂法、遵法习惯,目前全市受教学生已达3万余人。她利用审判岗位优势,编发青少年法治宣传口袋书,印制上万册发放到全市中小学校。她还带领青少年走进庄严的法院,举办模拟庭审,让他们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通过多次交流互动,张亚敏成了孩子们眼中亲切的法官阿姨。

“从张亚敏法官身上,我看到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的素养,我将以她为榜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守好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员额法官魏尚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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