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法院:干警温情执行 化解赡养纠纷

来源:周口日报 2021-08-27 08:32

本报讯(记者 彭慧)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振华、位士栋上门执行,通过耐心劝解,成功化解八旬老人赡养纠纷,让身患疾病、年事已高的老两口拿到了“养老钱”,唤回了缺失已久的亲情。

郑大爷与老伴李某育有五个儿子,因身患疾病需要子女护理,为了保障晚年生活,遂起诉二儿子、三儿子承担赡养义务。法院按照老人意愿,判决其跟随三儿子生活,判决二儿子支付2021年4月至5月生活费1200元、护理费1000元,判决二儿自2021年6月起,每月5日前向二原告支付生活费300元、护理费500元。判决生效后,二儿子并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赡养义务,老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鹿邑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赴老人家中走访,二儿子对执行工作表现出抗拒情绪。考虑到赡养费给付的持续性,如果采取强硬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可能不会顺畅支付后续生活费及护理费,原告仍需就后续生活费及护理费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况且二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后续申请会加剧原告负担。

执行干警开始不断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并找到被执行人信赖的亲戚一起为其讲解执行流程及抗拒执行后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把赡养费交至亲戚处,让亲戚转交至法院执行局,并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该案圆满执结。

赡养纠纷执行案件的背后,有老人的殷殷期盼,执行工作如果做不好,很容易对原已破裂的亲情关系造成二次破坏,鹿邑法院将竭尽所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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