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检察院:检察官“引路” 助涉罪少年圆大学梦

来源:周口日报 2021-08-27 09:12

本报讯(记者 吕冰汝)“我考上大学了,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和关心!”近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办公室检察官接到了小林(化名)的来电,随后,收到了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照片。

小林是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1月9日,该县一手机城老板通过电话报警,称其店内在售的一部VIVOS75G智能手机被盗,手机售价为2598元。经调查,是高中生小林以购买手机为由,在手机城内看手机,趁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将手机偷走。

跟以往办理其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样,检察官对此案做了大量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林平时在校表现良好,学习训练都很刻苦,而且小林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完全是出于一时冲动,事后小林也后悔不已,积极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为达到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沈丘县检察院召开了听证会,在征询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辩护人、公安机关意见,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后,决定对小林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事件发生后,小林担心自己与大学失之交臂,因而精神压力很大。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检察官及时对小林进行疏导,向他讲解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知识,化解他的顾虑,并叮嘱他好好学习,积极生活。几个月下来,小林在考察期间刻苦努力,在学业上取得了明显进步。今年高考时,小林如愿考上了大学,人生开始了全新的篇章。


推荐阅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