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难举证 法官剥茧止纷争——扶沟法院利用一天时间审结一起买卖合同案

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9-30 11:15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邹鹏举 许小兰

9月28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人民法庭利用一整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仅有微信交易记录而无书面合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河北邢台的原告李某看着秋雨中顾不上加件衣服冻得流鼻涕打喷嚏的法官由衷地说:“感谢你为我们外地人主持正义!让我们来扶沟一趟就解决了我们争议多年的问题,你真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2021年6月,原告李某得知经常以微信方式向其订购汽车配件商品的进货商被告赵某在郑州某汽博园的店铺不准备继续经营,便以微信方式催收被告以往订购汽车配件商品的货款,6月1日原告以微信方式告知被告共拖欠货款89520元(包括往年货款70000元和2021年货款19520元),被告不予回复。经原告催要,2021年6月23日被告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5000元货款,剩余货款84500元,被告以给原告退还一批货抵偿剩余拖欠的货款为由,不再支付剩余货款,原告当即明确表示异议和反对,但被告拒绝联系沟通。承办法官邹鹏举本着“调解贯彻审判全过程”的原则,首先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遂于上午九点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提供的退货清单进行质证辩解,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原告的主体资格、欠款金额、退货接收、是否进行结算等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确认案件的基本事实,为后期进行调解奠定基础,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原告是河北邢台人,来往扶沟一趟影响生意且花费很多,从服务中小型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出发,让双方当事人趁中午时间再次梳理核对退货的清单、价款等。下午三点再次主持调解,承办法官根据被告新提供的信息,就一个月前双方协商货款一事询问原告,再次认真核查双方提供的微信记录,抽丝剥茧进行分析,结合7月1日微信记录中原告发送被告的“把今年的货款19520元结清,同意退货折抵货款”信息,抓住双方曾达成过一致结算意见这一新的情况,并结合庭审中原告接收了被告退回的货物等基本事实,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3日内支付原告19520元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64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发稿,法官作为中间人已促使双方完成交付。这起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有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交易的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一整天开庭、调解的不懈努力,当天结案、当天送达调解书,解决了双方争议多年的问题,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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