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大学生彰显“检察蓝”温情

来源:周口日报 2021-11-1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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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彭慧 文/图)“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谢谢检察官对我们家的帮助和鼓励,这笔救助金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黄某某的家人怀着感激之情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们的手中(如图)。

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2020年3月说起,黄某某乘坐张某某驾驶的两轮车与顾某某驾驶的无号牌农用三轮车沿周口市淮阳区曹河乡朱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任庄路口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某重伤二级,花去116万余元。因为被告人顾某某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被害人黄某某及家人生活困难。

黄某某系刚毕业的大学生,对未来踌躇满志的她因这次事故,左侧髂骨形态失常,粉碎性骨折,左股骨头坏死,生活不能自理。因需长期治疗,无经济来源的她,生活陷入了困境。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时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向其普及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其家庭实际情况。在黄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后,淮阳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与区政法委、区财政局积极协调、沟通,成功为黄某某申请到救助金57395元,并及时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该笔救助款不仅驱散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心中的阴霾与寒冷,更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检察蓝”的关怀和温暖。

据悉,今年以来,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公正、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途径,并将该项工作融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中,今年已累计为5名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140921.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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