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38次被评为“办案标兵”的法官再获殊荣——朱雪华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2-01-06 10:25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李书永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王亚茹等195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审判员朱雪华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办的不是案件,而是老百姓的人生,必须慎重。”这是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员额法官朱雪华写在笔记本扉页上的一句话。

谈及笔记本上的这句话,朱雪华若有所思地说:“每次看到这句话,我都有不同的感受。法官办案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和速度,要追求案结事了,发挥好定分止争的作用。”

1984年出生的朱雪华,出身农家,深知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怀着对法律的敬仰,他大学毕业后考入山东省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经过3年多的历练,2012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从事行政、民事审判工作。

“中级法院更多是二审案件,大都案情比较复杂,不仅要把好法律关,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做到案结事了。”朱雪华清楚地记得刚到法院上班时,老庭长对自己的叮咛。当晚,他就把这句话写在了日记里。

“他一接手案件,就下载上级法院指导性案例,还把涉及的所有法律条文汇总起来综合研判。为查清一个疑点,他会反复核查所有证据。工作量虽然大,但他承办的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我劝他注意休息,他笑笑说‘现在是累点,以后办理类似案件就轻松了’。”金融庭庭长展常敏说。

朱雪华办理的左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争议金额大、借款年限长、案情复杂,左某对一审结果不满,情绪激烈地向有关部门信访。朱雪华梳理案情后,将左某关心的疑点问题全部列举出来,然后找出类似判例,从法律、道德、人情入手与其沟通交流,使其认识到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朱雪华又用同样的方式与杨某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每一起作出判决的案件,朱雪华总要与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详细说明判决理由。他办理的朱某与李某借款案中两名当事人是同学,因为7万元借款,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由于双方对立情绪大,案件经10多次调解无果,朱雪华及时作出判决。

“请先把判决书看完,有什么疑问咱们当面交流。”给双方发放判决书时,朱雪华说。

败诉方问:“判决书上已经写清楚了,为啥还要再解释一遍?”

“你们是同学,为了几万元打了这么长时间官司,到底借没借、还没还,你们心里都很清楚。我一是解释清楚为什么要这么判;二是想提醒你们,同学之情比官司输赢更重要。”听了朱雪华的一番话,双方当事人半晌无语。

在朱雪华看来,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而是要朝着化解矛盾的目标努力。他办理的扶沟县某公司向某信用社借款3000万元案,周口某公司用房屋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因扶沟县某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链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清偿本息,某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借款方清偿本息近4000万元,拍卖担保方的房产优先受偿。认真研究案情后,朱雪华发现,借款方只是暂时陷入回款难,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尽快判决没什么问题,但两家企业很可能因为这个判决垮掉,我想再努努力,让他们和解。”朱雪华的办案思路,很快得到院领导支持。他多次走访当事三方听取意见,然后主持面对面调解。扶沟县某公司当场拿出还款计划,请求对涉案借款适当展期。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为某信用社盘活了不良贷款,又给借款方扶沟县某公司、担保方周口某公司带来生机。如今,涉事企业运转良好。扶沟县某公司负责人说:“法院为危困企业寻生机、解忧难,助力我们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么好,做强做大企业更有信心了。”

“每办一案,都是一次学习的过程,也是对自身业务能力的最好检验。”朱雪华说。阅卷时他最为细致,一 一找出关键点,归纳出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让当事人把观点亮在法庭、证据摆在法庭、道理说在法庭,使庭审成为当事人共同甄别、去伪存真和还原案件事实的过程,也是法治教育和社会关系修复的过程。

截至目前,朱雪华累计办理民行类案件1179起,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所办案件质效名列全院前茅,38次被院党组命名为“办案标兵”称号。2021年7月,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周口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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