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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保峰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开展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中心的新一轮大变革。所闻之处,笔者深刻地感受到了这场变革的巨大威力,它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释放出了农村巨大的生产力,给农民带来了颇丰的收益。但笔者觉得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变革中,有几点要引起注意:
一是土地流转的方式必须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是采用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规模经营,还是通过建立协会、组织变分散经营为组织化、集约化经营,亦或是发挥种田能手或养殖大户的技术优势实现规模或集约经营,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有益尝试,关键是不要重形式,而要重效果。
二是必须严格遵循“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中国农民视土地为自己的“命根子”。土地流转工作的成败,关键是要尊重农民意愿,把他们的利益放在首位。正如一位农村问题专家所说,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采取与否应该由农民根据经济因素而非行政因素来决定。
三是发挥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服务职能。当前土地流转中农民还处于被动地位,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充分发挥土地流转后的综合效益。笔者认为,政府要在以下6个方面做好服务:
法律服务。目前,部分土地流转,或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内容不完整,不具有法律效力。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应牵头成立一个连接流转双方的中介服务机构,使其尽快规范化、法律化。
规划服务。土地流转后,如何让各种形式的农村经营组织健康成长、规避风险,充分体现比较优势,政府的统一规划服务是很关键的一环。同时,政府必须确保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必须大力规划和发展乡镇工业,让乡镇工业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渠道,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
信息服务。信息是市场经济的生命,而农民在这一点上具有天然的弱势,如何让农民充分享受包括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资源,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科技服务。提高农业产出离不开科技,规模化的农业更离不开科技服务。各地政府应认真研究当地的农民或农业组织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科技服务,从而让科技政策和服务做到有的放矢。
金融服务。现在,新兴的农村各类经济组织亟待金融哺乳才能茁壮成长。因此,探索出适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新的金融服务方式显得尤为重要,要让金融服务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
培训服务。土地流转后,一部分农民将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务工,一部分农民将进入各类新的农村经济组织。因此,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和技术培训也就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