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四新 实习生 黄佳) 昨日,市教育局高招办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高考招生诈骗事件提醒考生和家长,高考后一定要警惕高招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中介组织和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诈骗金钱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据了解,骗子诈骗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与高校领导、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
二、声称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线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借口,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
三、谎称可以不通过网上录取,只需交几万元钱,就可以顺利升入高校。
市教育局高招办工作人员介绍,我省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事项均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通过国家统一的招生网络进行,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所谓的代办、代招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市教育局高招办李科长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按计划批次进行。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招生计划均在省招办编制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能组织招生。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包括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均由高校与省招办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高校增加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顺序投档,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不得向考生乱收费,国家严禁任何形式的体制外招生,所谓的“小计划”、“内部指标”和花钱买指标或不经省招办公布可以降分录取的承诺,都是欺骗行为。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结束后,高校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补录或换录。凡在全省常规录取结束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更要认真鉴别,慎重对待。发现贩卖、购买录取通知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记者还从市教育局高招办获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随后将进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录取结束后,录取名册由省招办打印、加盖录取专用章并直接寄往各招生学校,而不是由个人或他人携带转交。高校依据省招办备案的录取名册,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寄给考生。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上网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核对。未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结果,国家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考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和学历。
录取期间,周口市教育局高招办专门设立了打击招生诈骗活动举报电话,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可及时拨打市教育局高招办电话0394—83191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