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附属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亩、万元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城建规划部门出具为准。
2.房屋及地面附属物(以交接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款计入土地出让金。
3.拍卖成交后,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1个半月内经审查在拍卖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后予以返还,否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3日至2009年7月22日16时前到太康县地产中心(太康县国土资源局东四楼)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3日至2009年7月22日16时前到太康县地产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7月22日16时前(以到账户为准)。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于2009年7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会时间:2009年7月23日9时
拍卖会地点: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拍卖人:河南双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25596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3日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Tk2009
-06
Tk2009
-07
Tk2009
-08
西大街南侧(原文化局用地)
原农业局用地
交通路南侧(原酒厂用地)
347.1
(0.5206)
商业
用地
40
200
120
180
580
50
40
≤1.8
建筑密度(%)
绿化率
≥35
建筑
限高
4层
以上
≤1.8
≤40
≤35
≥30
≤
40米
13层
以上
90
200
4035.7
(6.0536)
商业
用地
住宅(工矿仓储教育用地)
6048
(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