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洁,女,35岁,中共党员,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一级检察官。
十几年来,白洁用忠诚和青春守护着检察官的职责,带着真情和严谨执法办案。不仅大案小案追求圆满,易案难案追求准确,而且法里法外唯求公正,强者弱者唯求公平。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先后6次深入乡村寻访,查询学籍档案、户口底册,证实一名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最终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在办理一起轻伤害案件中,她着眼社会和谐稳定,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当初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不愿意调解的情况下,8次登门做双方的工作,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终于使双方达成谅解。她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7年,办理的1099件案件中无一错案,被誉为“办案状元”和“质量标兵”。在百姓口碑和优异成绩的背后,她经受了3次重大手术和5次抢救的病痛折磨,为了不影响工作,她总是周末去看病,利用长假做手术。
白洁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当选中共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