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沈丘县人民政府批准,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南双信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万元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城建规划部门出具为准。
2、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10月14日16时前到沈丘县地产中心(沈丘县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10月14日12时前到沈丘县地产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4日12时前。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于2009年10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会时间:2009年10月16日9时
拍卖会地点: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 河南双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07625596 王先生
沈丘县国土资源局
河南双信拍卖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3日
竞买保
证金
起始价
10
50
15
66
15
59
35
142
SQ2009-03号
宗地位置
土地
面积
1620.5
县城兆丰大道东侧(沙河大桥南)
商住综合用地
SQ2009-04号
2667.1
县城兆丰大道东侧(沙河大桥南)
商住综合用地
3242.2
9070
教育
用地
出让
年限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50年
地块
编号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化
率(%)
建筑
限高
1.35-
1.65
25-28
28-30
≥18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1.35-
1.65
25-28
28-30
≥18
25-28
28-30
≥18
25-28
28-30
≥18
县电厂西、项界公路南
商住综合用地
1.35-
1.65
25-28
28-30
≥18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C238(项界公路)路北
≤0.9
100
556
6824
县城新华北街
商住综合用地
1.65-
2.5
28-40
30-40
≥18
SQ2009-09号
SQ2008-08号
SQ2008-10号
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