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全社会的人防意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促进警报通信建设的发展,使我市的人防警报试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定于9月19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上午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我市将用广播、电视、固定警报、移动警报同时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望全体市民在听到人民防空警报鸣响时,保持安定,坚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特此公告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